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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周知「164線(金湖至北港段)拓寬工程(第一期)(都市計畫內)」第四次公聽會會議紀錄。

刊登日期:2022/11/30
發文日期:2022/11/30
發文字號:府工地二字第1113343554A號
主旨:公告周知「164線(金湖至北港段)拓寬工程(第一期)(都市計畫內)」第四次公聽會會議紀錄。
依據: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、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、內政部110年1月27日台內地字第1100260007號令「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」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、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、內政部110年1月27日台內地字第1100260007號令「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」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。一、111年11月14日上午10時30分於北港鎮扶朝里五福宮 (雲林縣北港鎮扶朝里192之1號),召開「164線(金湖至北港段)拓寬工程(第一期)(都市計畫內)」第四次公聽會會議紀錄乙份。
二、上開公聽會紀錄,本府綜合說明節錄如下:
(一)本次公聽會係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、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、內政部110年1月27日台內地字第1100260007號令「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」規定及都市計畫法第48條辦理,踐行宣導及溝通程序,說明計畫內容、路線區位,以聽取民眾意見並廣納各界意見,並作成適當之處理,以利本工程計畫完善。
(二)旨案第1次及第2次公聽會之工程名稱「164線(11k+931~16k+339)道路拓寬工程」與旨案交通部核列之工程名稱有差異,起迄位置均相同。
(三)有關本工程內容及用地範圍線已向出列席之土地所有權人,利害關係人及相關單位說明清楚並充分了解,而各位鄉親如有其他意見未能於會中表達,可返家後以書面方式表示意見送府憑辦,而本次公聽會之紀錄將公告周知,並刊登於本府網站內,及郵寄予陳述意見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。
(四)本次公聽會紀錄辦理公告周知後,將擇期辦理協議價購相關事宜。
附件: